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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稽核網路中的個資外洩行為-網路內容安全管理專家 Content SQR

中華數位科技針對國內企業的個資防護需求,結合網路行為內容記錄系統Content SQR及個資顧問服務,推出個資防護輕量級解決方案,協助預算及人力有限的企業有效落實個資安全防護。

面對個資外洩的風險,網路行為與內容也可能會有所牽涉;網路上的行為可能牽涉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如自然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與護照號碼等,可能透過IM的對話或檔案傳送,以及e-mail的傳送等網路行為流通。Content SQR協助企業針對網路行為與內容當中的個資行為進行掃描與記錄:

  1. Content SQR提供個資掃描引擎,針對可還原的內容,包含IM、Mail、Webmail、FTP、Telnet與Httppost進行掃描,個資掃描引擎以中華數位個資顧問團隊所研發出的個資特徵來做為掃描依據;
  2. Content SQR提供主動警示的功能,協助管理者可在第一時間掌握可能的個資外洩行為;
  3. Content SQR提供各種個資統計報表,供管理者做後續的稽核用;
  4. 此外,可分別針對IM、Mail、Webmail、FTP、Telnet與Httppost的訊息記錄做個資查詢。

而Content SQR所提供的相關個資功能,可協助企業符合下列個資法相關規定:

個資法條 內容
第二條第一項 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第二條第二項 個人資料檔案:指依系統建立而得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檢索、整理之個人資料之集合。
第十三條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依第十條規定之請求,應於十五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十五日。
第二十二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執行資料檔案安全維護 、業務終止資料處理方法、國際傳輸限制或其他例行性業務檢查…認有必要或有違反本法規定之虞時,…得命相關人員…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第三十條 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針對上列符合之個資法內容,我們詳述如下:

  1. Content SQR個資掃描引擎所引用的個資特徵,是由中華數位團隊精心研究開發出來,針對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婚姻、聯絡方式、財務情況提供套版直接對應,其相關應用符合個資法第2條第一項的規定。
  2. 個資健檢的訪談,最後產出一份客制化評估報告,協助企業建立全體員工應變觀念的共識,可符合個資法第2條第二項的規定。
  3. Content SQR的個資掃描引擎,以及訊息中心的查詢功能,可快速全文檢索符合請求條件的各種記錄內容,符合個資法第13條的規定。
  4. 全方位網路行為與內容記錄,包含IM、Mail、Webmail、FTP、Telnet與Httppost的訊息記錄,符合個資法第22條的規定。
  5. Content SQR提供歷史調閱模組的功能,以協助客戶可即時調閱多年的歷史資料,符合個資法第30條規定。 

由於網路行為的個資法律效應與傳統紙張上的個人資料相同,且企業本身可能擁有大量的個資,針對可能透過網路的個資外洩行為,必須採行必要的稽核措施,負起保護個資安全的責任。中華數位科技Content SQR提供了個資掃描引擎、主動警示與個資報表等個資後稽核的功能,協助企業做好個資稽核、舉證的工作。 Archiving模組,提供的郵件生命週期可自動將符合年限的舉證資料刪除釋放空間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