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保護

保護企業資料範圍最廣最嚴格、生命週期最完善

人員安全管理

人資管理為何是企業營業秘密保護的最重要環節?

企業的發展潛力來至於人才的吸收與管理 

智慧財產的歸屬及保護策略是當今企業面臨風險與管理的最重要課題之一。企業在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趨勢有逐漸由申請專利為主,轉向專利搭配營業秘密,甚至為關鍵專利因公開,使競爭對手易於模仿,但又能避開專利佈局,且專利需於不同國家申請及提出訴訟,有愈來愈多的美國高科技公司,選擇以營業秘密管理制度作為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主要手段,來維持企業競爭力。

在現代的企業組織依功能性分工主要為產、銷、人、發、財及資訊等部門,並由企業管理階層統合管理,當企業經營成功,研發出革命性或熱銷產品,必定會引來同業或後期進入市場的競爭者的模仿、挖角及搶單。企業為保有領先,必須保護獲利的關鍵Know how,因為資金、生產設備及設施皆不難取得,關鍵在於企業投入資源產生智慧財產及人員的訓練及養成。綜而言之,企業之競爭力源自領導者之睿智之外,不外乎吸引人才,發展人才及留住人才,這便在於人資管理之良寙。

企業資深主管為一般營業秘密外洩的主要風險

在企業尚未建立完善的營業秘密保護管理制度前,人力資源管理似乎已被視為企業保護營業秘密的主要手段,最常見或聽聞的手法就是保密與競業禁止條款,這兩項屬於被動式靜態性作法,僅能對於原本就不打算侵害企業營業秘密或根本接觸不到企業核心的員工有效。原因在於企業缺乏完善全面的營業秘密保護管理制度,營業秘密遭受侵害的主體也不僅在於基層員工,也不會只發生員工離職後的一至二年,綜觀歷年來的案例,發生較為嚴重的營業秘密侵害案件,幾乎皆為中高階主管居多,原因無他,中高階主管原本就是企業的管理階層,在組織中接觸營業秘密的機會與權限遠較基層員工為多,但受到組織的規範與稽核較少。

人員內控的安全規範建議 

人的因素是企業風險的主要來源,規劃及建置一套內含有營業秘密保護機制的人資管理制度,是降低不肖內外部人員侵害營業秘密的起點,再配合企業的安全政策,形成完善的保護網,不論是將營業秘密保護,內嵌於現有人資管理制度,或另訂於獨立文件,至少必須包含下列元素:

  • 營業秘密保護政策
  • 競業禁止政策
  • 高風險管制職缺界定
  • 營業秘密保護角色與權責
  • 聘僱契約-智慧財產約定、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
  • 招募、任職及離職之安全規範
  • 宣導及教育訓練

規劃上列人資安全的管理制度必須圍繞在我國營業秘密法第二條的三要件: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 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企業營業秘密保護需考量企業管理文化 

並考量憲法賦予人民就業、免於恐懼之自由,不得任意限制憲法保障的工作權及侵犯員工隱私,又不能過度監控,戕害員工創意。這對組織保護營業秘密來說可謂是兩難。所以組織在設計人資管理制度,可朝彈性的薪酬制度及競業禁止補償金來換取員工放棄在憲法保障的著作人格權、工作權等主張,並強化其營業秘密保護的責任及意識。

企業要做好營業秘密保護並落實至包含管理階層的所有員工,必須將人資管理的生命週期結合企業的營業秘密保護政策及資訊安全政策,分享管理資訊,做好任職前、中、後的人資流程管理,方能使企業的安全機制提早規範人的行為,並能有效嚇阻侵害營業秘密的不肖人士妄念,降低人的因素所造成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