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秘密保護

保護企業資料範圍最廣最嚴格、生命週期最完善

專家觀點

專業律師

資安稽核制度設計完備,有效嚇阻員工惡意侵害

中華數位科技 企業資料保護研究小組 吳毅勛 顧問

企業內部員工的風險與威脅管理,是企業預防營業秘密外洩事件的管理重點。其管理機制中,該如何建置稽核程序、資安工具的報表應該如何產出,以達稽核效果,是很多企業在積極建置的管理制度。其稽核與資訊部門應該在平時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以協助企業落實內部員工管理?

電子監控幾乎是現代企業管理的必要手段,舉凡電子郵件、網路行為、事務機、IM通訊等,都有企業進行監控。但監控的同時該如何避免侵害員工隱私,及維持員工對公司的高度信任感,建議如下:

  1. 電子監控設備的設置,應當由管理階層核准後設置,且最好是由企業內部跨部門主管會議核定。
  2. 電子監控設備建置後,企業應當充分公告所採行的管理方式,尊重員工的隱私並確保符合相關法令的程序要求。
  3. 電子監控設備的稽核程序,應由企業公告正式的作業程序與規範。
  4. 電子監控設備,應僅由被授權的人員在一定的SOP下執行,企業必須確保員工隱私資料的保護與合理使用。

稽核是企業保護營業秘密的重要手段,但是為免監控的範圍過大而耗費不必要成本,建議企業應先盤點重要機敏資料,將監控與稽核的重點限制於重要的機敏檔案,其他非核心營業機密資料則無須耗費人力查核。在結合企業內部的業務流程後,稽核作業的實務操作建議如下:

  1. 離職人員是企業風險最高的查核點,建議應該稽查離職前1~3個月的監控記錄。
  2. 新進員工的試用期也是高風險期間,建議應於試用期滿查核監控記錄。
  3. 在職員工的稽核應當利用監控工具的「關鍵字警示報表」、「異常使用次數報表」,以有效管理大量的在職員工,且單純關鍵字及數量化的報表對員工隱私權的侵害程度也較為輕微。

企業資訊系統所需的監控設備,通常是資訊單位負責採購與建置,而最常使用的方式為「常態的進行稽核軌跡蒐集,但不主動查核」,這樣的建置方式能夠發揮的內控效果有限,建議採行以下方式,發揮設備的最大效果:

  1. 由資訊單位主動分析日常記錄後,定期產出報表,包括「異常存取事件」、「異常使用量」、「非法存取事件」等均應納入報表。
  2. 報表應定期(每週或每月)發送各級主管或稽核專員查閱,以主動發現異常情事。
  3. 如主管或稽核員發現有異常情事,應遵循內部流程,針對特定員工進行深度調查與證據蒐集,以確保在必要時可採取法律行動以保障公司權益。

中華數位企業資料保護研究小組吳毅勛顧問也提醒客戶,上述監控作業可能會侵害內部員工的個人隱私,且隱私權屬於憲法保障範圍,在執行前建議應召集資訊、法務、稽核、管理單位,共同制訂稽核政策與流程,包括公告稽核政策、請員工簽署監控同意書、稽核程序SOP化,以確保全部的程序均有嚴謹的內部流程控管,所有員工的隱私都能在合理的保障內,同時達到企業營業秘密監控的保護目的。